鄉福首頁
215期 >
2005年11月
從校園民歌到古舊十架
      陳文逸

 

月中旬的一次出差,飛機起飛後,掛上耳機,意外的聽到一首早期流行的校園民歌---「偶爾飄來一陣雨,點點灑落了滿地……..」。這是梁弘志作曲,蔡琴演唱的〔抉擇〕。在民歌流行的年代,蔡琴因〔恰似你的溫柔〕走紅。陳明韶的〔風告訴我〕、潘安邦的〔外婆的澎湖彎〕、馬兆駿的〔木棉道〕、……,風靡當時的年輕學子。

校園民歌的年代

那是一段清純校園的年代,對大部份的學生,不是不關心國事,但民歌演唱會的風潮,遠遠勝過政見發表會。當創作風潮初初萌芽,我們羨慕那種在台上拿著吉他,自彈自唱自己創作曲的民歌手。那時還沒有CD,唱片是主流。要聽音樂,暑假得狠狠的打工,然後買各種的唱片。擁有唱片就擁有流行,也擁有值得收藏的寶貴資產。那個時候,不要說〔讚美之泉〕還沒有現身江湖,連搖滾歌王伍佰都不知道在那裡!

通常,不是想要回憶什麼,就可以浮現,有時候好像需要伴隨某種情境。有人說,音樂是一種在很短的時間,可以把人的心靈提升起來的工具。

「朦朧的眼,朦朧的雨,臉上交橫的是淚是雨?….」歌曲持續在耳邊響起,美妙的旋律,加上蔡琴渾厚低沈的聲音,清純如昔,是記憶深處的音樂,也觸動記憶深處的回憶。好像回到另一個年代,一個遙遠的記憶,一個青澀、又熟悉又陌生的自己。

年輕的生活品味

信主以前我有很多的嗜好,流行音樂、攝影、越野、健行…。不知有多少個深夜,在學校的暗房裡,在極微弱的燈光下,反反覆覆的沖洗照片,只為了得到更好的效果,參加影展;年輕的時候也不只一次,獨自一人背著簡單的行囊,在盛暑的烈日中單車環島。至今我的孩子們在睡前,還是不厭其煩的要求述說,當時如何筋疲力盡的越過大武山脈,如何賞盡了東部湛藍海岸。日落了,如何找個人煙稀少的偏遠學校,在伸手不見五指的地方,摸黑著過夜。待黎明,在清爽的晨曦中,再趕一段長長的路。

如果我沒有信主,興趣一定會更多樣,更有時間拿著相機走遍各地,敏銳的搜索可以捕捉的鏡頭,我的家會擺滿了各樣的攝影器材及作品。

如果沒有信主,在校園民歌流行的三十年後,一定會把當年的唱片當古董般的經典收藏,並且在掀起的一股懷念民歌風潮的今日,會守候著買到門票,一場一場去聆聽。

如果沒有信主,我會把自己的生活安排得多彩多姿,追求更高的品味。可能會有許多探險的經歷,在更多的夜晚與孩子分享。或許會去弄一艘帆船,帶著孩子衝浪,也在仲夏夜的星空下,躺在藍藍的海上,陪著太太一起聽蔡琴的〔恰似你的溫柔〕。

嗯!沒有信主,會有更多的瀟洒和浪漫。在飛機上,在蔡琴的歌聲中,那個遙遠,似乎被壓抑的自我,那個心底的〔小孩〕,若隱若現。

以基督為至寶

我不會擔心,心中的那個小孩,偶而向我招手。人若嘗過主恩的滋味,就知道什麼是草木禾?,什麼是金銀寶石!

信主以後,發現教會的詩歌,比民歌旋律更美,更能觸動心靈,更耐聽、耐唱。每到週末理所當然的投入團契、查經、服事,再沒有多餘的時間常去越野,取代的是團契的營會。漸漸也沒有多餘的興致,通宵達旦沖洗照片。數度的搬遷,沒有刻意收藏、保存的攝影作品,斑駁的斑駁,流失的流失。二十多年來相機早已鏽蝕,快門不動,鏡頭發霉。

信主以後,從理性的知道,聖經是神的話寫成的文字,到主觀的經歷比蜂房的蜜更甜;祂的話開廣我的心,讓我渴慕在祂的道上直奔,以致於努力追求晝夜思想祂的話,想再汲取更多屬靈的亮光;也經歷單單安靜與祂同在,比過去的興趣、品味,更讓自己心靈得到飽足。保羅真的比我們更早體會:「把萬事都看作糞土,為要得著基督」(腓立比書三9)。

生命的標竿

休閒是絕對必要的,廣泛的興趣必然豐富生命的內含,追求極致的生活品味也未必不好,但是生命有更高的意義。不只信主,成為基督徒,享受喜樂平安,領受豐盛恩典,盼望將來的榮耀。基督徒應該就是跟隨基督的人,古舊十架是我們的標竿。因為「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捨命作多人的贖價」(馬可福音十45)。

有次靈修的時候讀到出埃及記,摩西上山四十天領受十誡,百姓卻在山下拜金牛犢。上帝發烈怒要滅絕以色列人,獨獨要使摩西的後裔成為大國。摩西卻說萬萬不可!如果他有一點私心,並抓住機會的話,歷史就不一樣了。但摩西沒有,反倒替那些悖逆的百姓求情(三十二9-13) 。

一個領袖實在不應求自己的利益,反倒捨己。這也是基督徒應該有的生命,是十字架的道路。再多的流行音樂,再多的休聞、品味、藝術、運動都不能塑造捨己的生命,只有聖經的話,聖靈的工作,還有一個願意順服的生命辦得到。聖經說:「操練身體益處還少,唯獨敬虔凡事都有益」(提摩太前書四8)。

把最好的獻上

〔不眠不休的教會〕一書中,作者提到他二十歲就當牧師,有一天他在教會加班到很晚,一位教會的女士表達她的看法:「牧師,我擔心你太快成熟長大,你需要有時間作個年輕人….」。這位年輕的牧師說,這番話他回去想了好一會兒,想到他的朋友回家可以與家人有美好的相處,享受他們的人生,舒舒服服地度日,生活可以很有品味。而他是否錯失了什麼?是否有機會再年輕一下?最後他理出問題的本質:「為什麼在生命最好的時段要成為一位牧師呢?」他說:「然而我感謝神,能將最好的歲月給祂,不需要等到失去了一切才決定要服事祂。我將繼續在青春年少服事祂,把最好獻給祂」(p.173-75)。

出差這兩個星期中,其中一個主日的晚上,當地教會的幾位兄姊一起到我的住處交通,其中一位弟兄問到:「如果你有機會重來,還會選擇當傳道人嗎?」我回答說:「會!」 直到如今,還是覺得當傳道人最有價值。不只這是神的選召。對我而言,傳道人是把自己推向一個最有利的位置,需要常常面對上帝,被神修剪,為了更合祂的心意。我從不會忘記,1991年三月從原來公司辦好離職手續準備全職事奉時,當天開車回家,途中那種篤定的感覺。生命的錨已經拋穩,前面的路是無限寬廣!

有什麼比年輕就可以獻身,比年輕就知道為主而活更重要?有什麼比身上常帶著耶穌基督的死,好叫耶穌基督的生在我們的生命彰顯出來更寶貴?

禱告

主阿!賜我一顆憐憫的心,甚於才華橫溢;有捨己的生命,甚於世人眼中被高舉;給我恩典、能力,把別人需要擺在前頭。讓我倒空自己,甚於追逐生活品味。不再是話語,而是生命!

古舊十架,永是我的榮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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