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福首頁
347期 >
2016年11月
也是一種團契
      施大俊


經文:哥林多後書九章1-15節

這是聖經中談論奉獻的一段經文。在過去牧會的經驗中,關於『奉獻』的信息,常是我們不太願意提到的。因為每次一提奉獻,就好像是要向弟兄姊妹開口要錢似的!然而,當我再次讀到 神藉保羅所寫下的這段經文,我整個人大大被主提醒,應該教導,因為這是神的心意!甚願我們的心,我們的耳都能向主的話語敞開,好叫我們因遵行祂的話而蒙祂極大的賜福。

首先,要提一下這段聖經的背景。這是因為在主後46年時,耶路撒冷發生了大飢荒,當時安提阿教會曾託保羅和巴拿巴把他們的捐款送到耶路撒冷去賑濟當地的信徒。(主後49年耶路撒冷會議中,曾做成一項決議,提醒“記得猶太人中窮人的需要”),因此,大約在主後50年,保羅在他所建立的諸多教會中,發起了一次為耶路撒冷貧困信徒募捐的運動。而哥林多後書第九章正是他對於此奉獻的一些教導。

從這段經文中,我們要分三方面來看:

奉獻的原因 ——

信徒的奉獻其實是一種試驗。V13a在希臘原文的翻譯是:經過這個事奉的試驗,(你們)榮耀神,藉著順服於你們宣認基督的福音……。換句話說,我們的奉獻是一種測驗,藉此能以證明我們真是承認基督(信耶穌),而順服主的福音的!如果我們說我們是信主的,但在金錢的奉獻上卻從來都不做,其實,這是很有問題的。一個人信主以後,在生命中或多或少都被主調整,但是對於金錢的看法,是否有所改變?我們是否明白神是那位“賜種給撒種的,賜糧給人吃”的神。所有的一切若不是神賞賜,那我們就沒有甚麼可誇的。因此,我們實在應該在金錢的奉獻上學習,如此,神的名也將得榮耀。

其次,我們要看的是;

奉獻的原則 ——

V7提到:「各人要隨本心所酌定的,不要作難,不要勉強。」“隨本心所酌定”NASB的翻譯是:Each one must do just as he purposed in his heart,亦即奉獻必須是要經過思考,計畫和禱告的。他並非是臨時起意,或一時興起的行為。(請參閱林前16章1-2節)每年11月的的第四個星期四是感恩節,因此,我們教會在這個月分固定會為一些單位或福音機構奉獻(如:蒲公英雜誌,中信月刊,神學院,或是恩友中心....),當然,奉獻不是只限於某個時日,但是為誰奉獻?奉獻多少?卻是應當禱告詢問主的心意的。

關於奉獻的第三方面我們要明白的是:

奉獻的結果 ——

從這段經文中,我們至少看到三個好處:

1. 聖徒的缺乏得到幫補 (v12)

當我們為某兄姐,或機構奉獻時,最直接的好處就是,他們的需要(或缺乏)得到供應。聖經說,這樣他們會對神產生感謝的心,其實也可以說是,對神產生信心。記得我們教會中,有一對弟兄夫婦,十多年來,事業一直不順,最後,幾乎走到山窮水盡的地步。不但錢沒了,對神的信心也快失去,然而在大家的關心,代禱及金錢的奉獻之下,他們慢慢地站了起來,如今也能夠繼續地奔走這信仰的路。

2. 神的名得到榮耀 (v13下)

人因著我們的奉獻,除了需要得到幫助,心中對神產生感謝之情外,神的話說,人會將榮耀歸給我們的神。

3. 奉獻的人會得到祝福 (v14)

這經文也給了我們一個很重要的提醒,那就是,收到奉獻之人該為奉獻者禱告,並求神賜福給他們!

在過去的日子,無論是我們整個鄉福團隊,或是我和楊牧師的家庭,我們都承受了,神在金錢奉獻上許多的恩,許多弟兄姐妹,有的我們甚至不認識,但因著主愛的感動,您們對我們做了金錢的奉獻,我們心中十分感動,在禱告中,我們真的是為您們感謝(切切的想念你們),也不斷地求我們的父,在暗中察看,並在明處報答您們。

在信息的最後,我還要提出一點和大家分享,在這段經文中,第13節的『捐錢』在希臘原文,是『團契』(κοινωνίας)多多的捐錢,則翻譯為『慷慨於團契』 。原來團契的意義,是不僅止於聚會,唱詩,敬拜,禱告.....,他更包含了,看到弟兄姐妹的需要,並實際地付出:金錢的奉獻。這點是我之前都不曾想過的,如今神的話點醒了我,感謝主,但願我們能夠成為一個聽道並且行道的人,好叫主的心得著喜悅!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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